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动态信息
大兴区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会
来源:区交通安全信息网 日期:2009-0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2.10”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和“2.12”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大兴区2009年2月16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大兴区交通安全大检查部署大会”。

  会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闫维友同志主持;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政府办主任李维民同志;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梁燕生同志;区安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张景华同志到会并讲话。与会的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心主管领导82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梁燕生同志代表安委会简要总结了全区2008年度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我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区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最后,李维民同志强调:一是要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工作放在第一责任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首都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和交通秩序环境,是当前我们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镇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属地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交通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承担属地管理主要责任。三是要坚持“守土有责”,集中解决可能危及全国两会和国庆60周年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要在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同时,细化职责任务,责任要落实到人,坚决管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车、重点人,消除一切可能危及全国两会和国庆60周年交通安全各种隐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2.10”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和今天工作部署大会精神,要迅速组织召开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凡应履行责任而未履行;应排查而未排查;应整改而未整改,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09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 大兴区对黑校车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2009-03-12)
· 瀛海镇开展以“平安迎奥运,有序交通我参与”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08-07-30)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公路打场晒粮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06-19)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远离交通事故 专业运输先行”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2008-06-19)
· 大兴区开展“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08-06-04)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办 京ICP备050716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