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2.16”市、区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2.18”全市公开处理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集中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09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大兴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大会议室,由区安办、安监局、交通局、交通支队联合组织召开了“大兴区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超标公开处理大会”。
会议由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安监科科长牛振友主持;区安委会委员兼安办副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刘西祥;区安委会委员、安监局副局长杨广生;区交通局货管科科长赵书贵到会并讲话;与会的还有各镇、办事处安办主任;专业运输单位法人和主管安全经理198人参加会议。
首先,通报了全区一月份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超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并宣布了对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超标处理决定。同时,对5家单位发放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
会上,杨广生、赵书贵从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业运输单位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要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整改,真正负起法律责任。
最后,刘西祥同志针对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强调了几点工作意见:一是各专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单位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安全措施。二是各专业运输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凡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等级及车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用,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准上路行驶。三是各镇要组成检查组,深入所属专业运输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五查”工作。四是安监、交通、交管部门要开展集中联合整顿行动,逐一深入被通报和挂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五是组织检查、验收。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5家挂牌和停车整顿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摘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恢复车辆上路行驶。凡未落实、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但不能摘掉黄牌,而且还要继续实施挂牌和停车整顿,直至改正为止,问题严重的,还将逐级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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