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落实《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良好的交通环境迎接2008年奥运会。本着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大对单位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现将二月份专业运输单位超标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业运输单位2月份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情况18起
1、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7起(机动车交通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5%含)。
(1)北京圣洁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
(2)北京金星誉利液化气储备厂; 20.69%
(3)北京燕斯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2.50%
(4)北京鑫鑫广源工贸有限公司; 9.52%
(5)北京盛林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7.55%
(6)北京兴氧乙炔厂; 7.27%
(7)北京兴农福利液化气公司; 5.88%
2、货物运输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超标10起(机动车交通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10%含)。
(1)北京市南昊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5.9%
(2)北京达盛兴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23.33%
(3)北京诺金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83%
(4)北京西南物流中心运输单位分部; 20%
(5)北京懋通达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9.05%
(6)北京福运安达货运有限公司; 18.18%
(7)北京飞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14.29%
(8)北京太平洋汽车运输厂; 14.29%
(9)北京大兴区黄村晓盈农机服务站; 11.11%
(10)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74%
3、小公共、公交、长途客运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1起(机动车交通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10%含)。
北京市兴顺达客运中心(小公共)。 22.09%
4、罐车单位、出租单位、客运单位2月份均无超标。
二、专业运输单位2月份机动车发生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共计209起;
1、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16起;
(1)北京金星誉利液化气储备厂; 6起
(2)北京南郊潞安石油公司; 2起
(3)北京鑫鑫广源工贸有限公司; 2起
(4)北京燕斯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起
(5)北京盛林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起
(6)北京天金商贸公司; 1起
(7)北京华宇原气体有限公司; 1起
(8)北京兴农福利液化气公司; 1起
2、货物运输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情况(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192起。
(1)北京风顺路运输有限公司; 40起
(2)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公司; 26起
(3)北京吉兴通运输有限公司; 22起(4)北京一汽环岛汽车销售中心大兴运输服务中心; 18起
(5)北京吉奥福运输有限公司; 16起
(6)北京辛秀蔬菜运输有限公司; 13起
(7)北京达盛兴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1起
(8)北京飞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6起
(9)北京市南昊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5起
(10)北京世纪行储运公司; 5起
(11)北京懋通达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4起
(12)北京诺金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4起
(13)北京平安福运输有限公司; 3起
(14)北京恒信丰润运输有限公司; 3起
(15)北京永安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起
(16)北京西南物流中心运输分部; 2起
(17)北京兴运腾达运输有限公司; 2起
(18)北京市大兴区交通运输公司; 2起
(19)北京宏航汽车运输队; 1起
(20)北京华日飞天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1起
(21)北京金路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起
(22)北京金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起
(23)北京亿实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起
(24)北京大兴区黄村晓盈农机服务站; 1起
(25)北京万方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1起
(26)北京快克物流有限公司; 1起
3、水泥罐装车单位2月份机动车无严重违法情况。
4、小公共、公交、长途客运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情况(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1起
八方达长途客运公司大兴分公司(长途客运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 1起
三、出租汽车行业单位2月份机动车严重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情况。共计16起
(1)北方出租汽车公司; (闯红灯) 7起
(2)北创出租汽车公司; (闯红灯) 5起
(3)银华出租汽车公司; (闯红灯) 2起
(4)三元出租汽车公司; (闯红灯) 1起
(5)宣武长江出租汽车公司;(闯红灯) 1起
四、存在问题
从上述交通违法超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镇安办对所属的专业运输单位指导、检查、考核管理工作不到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不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2、部分专业运输单位领导对单位内部存在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交通违法司机处理力度不够,没有落实辞退制度。
3、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不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存有侥幸心理。
五、工作措施
1、各镇安办要加强对专业运输单位的管理,从建立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入手,帮助单位分析交通违法超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单位领导及全体驾驶员对抓好交通安全的认识,对交通违法多的司机经教育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2、区交通局借助全国2006年3月20日至9月20日进行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和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工作,对于交通违法超标单位和发生亡人事故单位要暂缓该单位车辆审验和换证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待检查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运输车辆审验、换证工作。
3、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对单位交通违法超标和发生亡人事故及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不落实的,要进行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4、对单位交通违法超标、严重交通违法多的单位和发生亡人事故单位,要在区电视台、大兴报予以曝光,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200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