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3月份专业运输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情况
2006年3月份专业运输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共计24起,(其中出租单位2起,小公共单位1起,货运单位10起,罐车单位3起,化危单位8起);2006年出租单位机动车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20%(含);小公共、货运、罐车单位机动车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10%(含);化危单位机动车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5%(含);与去年同期16起相比,上升了33.33%。2005年货运单位机动车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20%(含);客运单位机动车违法率控制指标为每月25%(含)。
2006年3月份专业运输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超标情况如下:
(1)北京雅鑫乾德混凝土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86.36%
(2)北京新奥混凝土有限公司 42.86%
(3)北京雅鑫荣福混凝土有限公司 38.10%
(4)北京飞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38.10%
(5)北京市原太安出租汽车公司 24.19%
(6)北京宣武长江出租汽车公司 20.95%
(7)北京盛都物资有限公司 20.45%
(8)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9.62%
(9)北京华宇辰气体有限公司 19.35%
(10)北京京南昊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18.51%
(11)北京一汽环岛汽车销售中心大兴运输服务 17.19%
(12)北京快克物流有限公司 15.38%
(13)北京西南物流中心运输服务部 15.38%
(14)北京市广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5.38%
(15)北京市兴顺达客运中心 15.12%
(16)北京达盛兴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4.44%
(17)北京懋通达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4.29%
(18)北京春运魏农运输服务中心 12.97%
(19)北京兴农福利液化气公司 14.71%
(20)北京金星誉利液化气储备厂 10.81%
(21)北京盛林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43%
(22)北京满兴旺液化气有限公司 8.33%
(23)北京圣洁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33%
(24)北京好运油料供应有限公司 5.56%
三、2006年3月份专业运输单位发生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1、27个货运单位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354起
(1)北京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 76起
(2)北京一汽环岛汽车销售中心大兴运输服务中 57起
(3)北京辛秀蔬菜运输有限公司 44起
(4)北京吉兴通运输有限公司 37起
(5)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5起
(6)北京吉奥福通运输有限公司 17起
(7)北京世纪行储运公司 13起
(8)北京飞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11起
(9)北京金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9起
(10)北京市大兴区交通运输公司 7起
(11)北京兴运腾达运输有限公司 5起
(12)北京达盛兴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4起
(13)北京春运魏农运输服务中心 4起
(14)北京懋通达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4起
(15)北京恒信丰润运输有限公司; 4起
(16)北京京南昊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4起
(17)北京盛都物流有限公司 4起
(18)北京华日区天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3起
(19)北京诺金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3起
(20)北京平安福运输有限公司 2起
(21)北京快克物流有限公司 2起
(22)北京华达捷通运输有限公司 2起
(23)北京永安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起
(24)德丰广道物流有限公司 2起
(25)北京大兴区黄村晓盈农机服务站 1起
(26)北京西南物流中心运输分部 1起
(27)北京兴鸿吊装运输中心 1起
2、6个罐车单位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25起
(1)北京雅鑫乾德混凝土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6起
(2)北京雅鑫荣福混凝土有限公司 3起
(3)中国建筑第一工程第二建筑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2起
(4)北京新奥混凝土有限公司 2起
(5)北京光华合众运输有限公司 1起
(6)北京懋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1起
3、9个化危单位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18起
(1)北京市天金商贸公司 6起
(2)北京金星誉利液化气储备厂 4起
(3)北京盛林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起
(4)北京满兴旺液化气有限公司 1起
(5)北京宏星澳新储运有限公司 1起
(6)北京燕斯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起
(7)北京好运油料供应有限公司 1起
(8)北京兴农福利液化气公司 1起
(9)北京南郊潞安石油公司 1起
4、5个出租公司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28起
(1)北京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3起
(2)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起
(3)北京三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起
(4)北京宣武长江出租汽车公司 4起
(5)北京银华出租汽车公司 1起
四、存在问题
从上述交通违法超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镇安办,对所属的行政村、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的指导、检查、考核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还有宣传死角。
2、部分专业运输单位及社会单位的领导对单位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交通违法司机处理力度不够,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不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存有侥幸心理。
五、工作措施
1、各镇安办要加强对专业运输单位及社会单位的管理,从建立健全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入手,帮助单位分析交通违法超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单位领导及全体驾驶员对抓好交通安全的认识,对交通违法多的司机经教育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2、区交通局借助全国2006年3月20日至9月20日进行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和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工作,对于交通违法超标单位和发生亡人事故单位要暂缓该单位车辆审验和换证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待检查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运输车辆审验、换证工作。
3、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对单位交通违法超标和发生亡人事故及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不落实的,要进行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4、对单位交通违法超标、严重交通违法多的单位和发生亡人事故单位,要在区电视台、大兴报予以曝光,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5、区安办将一季度所发生的社会单位机动车违法超标、专业运输单位机动车违法超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一季度对各镇、片、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中。
200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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