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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3.27"全市大会精神和"4.05"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交通秩序安全稳定,创造和谐的奥运交通环境,按照市安办工作部署,区安办决定从2008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70天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督导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副主任兼安办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张景华任组长,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负责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片、办事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所属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组及人员组成
1、区督查组由区安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人员组成。
2、各镇、片、办事处成立7个检查组由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安监科、各镇、片、办事处安办工作人员组成。
3、督查组及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各镇、办事处及各单位以自查为主,区督查组在对全区各单位普遍进行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发生监管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超标及存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3.27"全市大会精神和"4.05"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各检查组通过听、看、问、查的方式了解大会传达贯彻情况。听:就是听取单位领导对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汇报;看:就是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等资料,深入了解工作动员部署情况;问:就是随机抽取5名单位职工,了解单位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查:就是随机抽取单位5辆机动车,查车辆状况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二)结合奥运风险评估,检查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情况。
各检查组要对单位排查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落实交通安全监管制度措施情况
检查组负责对落实以下监管制度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1、查对所属单位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否追查、处理,并定期进行通报。
2、查是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单位、连续超标的专业运输单位、社会单位进行走访调查,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
3、查对大货车、大客车、危化车、校车"四种车"逐车排查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并与车主和驾驶员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情况。以及车辆运营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合法资质和车辆安全管理和人员教育情况等。
4、查对所属专业运输单位落实"三见面、三把关"情况以及与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情况。
5、查对私人大客、大货车登记备案情况以及建立监管档案情况,档案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责任书、机动车基本信息、驾驶人基本信息、安全教育记录、车辆安全检验记录。
6、查对多次交通违法、发生责任事故、记满12分的,纳入交管系统"黑名单"库的以及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驾驶员采取的管控措施。
7、查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对驾驶人员的教育记录、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情况。
8、查单位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查单位对机动车定期检查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转籍、过户、报废等手续。
9、查所属单位对奥运驾驶员志愿者的监管教育情况。
10、查单位对所属人员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备案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了对私车及私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制度。
11、在普查基础上,要重点对大客车、大货车、危化车、校车、农用车的安全监管措施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这次交通安全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职责、任务,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检查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同时要对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工作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附件2)。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填写《交通安全督查工作通知书》(附件3)。
(三)各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定期上报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及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等。
(四)区安办将对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对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凡在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一律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附件1:督查组及人员组成名单
附件2:《交通安全督查工作记录》
附件3:《交通安全督查工作通知书》
特此通知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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