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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削减机动车总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安全信息网 日期:2008-06-26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兴交安办[2008]37号

     各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

  为确保奥运期间削减机动车总量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特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削减机动车总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福明任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兼安办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张景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负责削减机动车总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各安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广泛深入宣传奥运会期间(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交通管理措施,保证全区单位知晓率达到100%。

  (二)严格落实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措施,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机动车,7月1日至19日每天停驶30%以上;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实行单、双号通行措施的基础上,再削减机动车总量的20%,使每天停驶机动车达到单位机动车总量的70%。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前)

  1.层层动员部署

  (1)各安办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传达贯彻市政府《通告》精神,在街道、镇、社区、建制村及各单位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把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传达到每一个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每一名私车车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区安办将削减机动车总量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安办。各安办要层层分解削减控制指标,并要求社会单位提前安排生产、生活,采取合并用车、出车审批等措施,动员党政机关所属人员带头不开私车,乘坐公交或骑车上下班;社区、建制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墙报、有线广播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居民减少驾车出行。

  (3)各安办要与辖区所属单位逐一签订《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要与所属驾驶员及全员签订《奥运交通安全保证书》,做到监管教育到位。

  2.营造宣传声势

  (1)印发市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广泛发动社会单位落实奥运期间交通管理措施,恳请市民减少驾车出行,选择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实际行动为奥运交通做贡献。

  (2)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集中整治,大力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和谐交通,平安奥运”交通安全十大全民宣教行动、奥运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号召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奥运、奉献奥运,在全社会形成“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良好氛围。

  (3)通过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的目的、意义,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交通路况和交通预报,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号召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3.加强监督检查

  (1)将单位停驶车辆纳入监控系统。各安办按分配指标做好削减机动车总量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格式填写《第29届奥运会社会单位削减机动车总量统计表》(见附件1),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2)各安办要将所属单位确定的削减机动车号花名册汇总后存查,并做好上报。同时,将所发放的告知书一份交所属单位,另一份上报区安办。

  (3)各安办7月1日前要组织召开一次辖区单位领导会议,要讲清当前交通总量控制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强调削减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坚决管严封住。

  (4)各安办对组织发动的宣传劝返岗“奥运社会志愿者”要进行培训,统一制作发放标识,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削减总量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

  1.在全区社会单位、社区(村)设置宣传劝返岗位,组织奥运社会志愿者,在社区门口、村口及单位门口对进出机动车进行检查,对违反单双号行驶规定和属停驶上路的进行劝返,做好“看家把口”工作。

  2.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区安办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检查组,重点对交通总量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交通安全年终考核。

  3.从严查处违规上路车辆。对单位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要进行严整、严查、严追、严罚,形成强大的严管氛围。每天区安办向全区下发削减车辆违规上路情况通报,并与各安办对单位责任倒查,同时将该单位全部机动车进行封存直至奥运会结束。凡发生机动车违规出行的各安办要立即进行追查并填写《奥运期间违规上路车辆处理情况回执单》(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区安办。

  4.严格安全效果考核。区安办每天对落实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凡发生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敏感事故及重大事故的,一律从严查处,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将情况及时向文明办、综治办、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纳入相应的工作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是我国做出的庄严承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结合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各安办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调动一切积极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要督促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安办要及时准确上报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情况,注意收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工作中遇到突出问题,随时报区安办。

  附件:1、削减机动车总量统计及注意事项

  2、奥运期间违规上路车辆处理情况回执单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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