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兴交安办[2009]15号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
“五一”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现将“五一”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五一”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专项部署;要结合“五一”特点和辖区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主管领导和交通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镇、片、办事处要督促所属单位严格内部派车制度,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提出尽量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要求,确需组织的,要上报当地安办和教委登记备案,同时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车辆,有领导带队,负责出行安全。凡单位在节日期间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要严厉追查;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并予以通报。
三、深入检查,消除隐患。
各镇、片、办事处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辖区旅游线路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抓紧治理,并制订具体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所属单位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宣传教育、车辆把关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发生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超标单位及专业客运单位的检查力度,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改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五一”前,各镇、片、办事处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强化专业运输驾驶员、大中小学生、来京务工人员、来京旅游人员、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采取广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一”期间,各镇、片、办事处要加强值班检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区安办。
联系电话:69202889(传真)
特此通知。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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