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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华诞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致市民的一封信
来源: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日期:2009-06-04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将在北京举行。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代表着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是成功举办华诞庆典的重要保证,并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对提升北京乃至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应该看到,目前我区的交通秩序环境还不令人满意,一些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与“平安北京”和创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差距,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特别是机动车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停车、“摩的”、“黑车”非法运营;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跳跨隔离护栏和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便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加剧了交通拥堵,造成了交通事故,同时也给市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我们真诚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一、当您驾车出行时,请您自觉做到:

  (一)机动车驾驶人出车前要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保持车况正常、车容整洁、严禁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驾驶人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公共汽车站严禁违法停车。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涉牌、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二、当您驾驶非机动车时,请您自觉做到:

  (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靠右侧行驶。

  (三)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绕信号灯行驶。

  (四)转弯时伸手示意,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不抢行猛拐。

  (五)不违法载人、载物,不逆向行驶,不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三、当您在道路上行走时,请您自觉做到:

  (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靠路边行走。

  (三)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

  (四)不在车行道内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卖报纸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肩负着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平安北京”和共和国60周年庆典,共创首都良好交通秩序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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