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通报
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安全信息网 日期:2009-02-26

各镇、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2.10”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2.12”市公安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主任、副区长常红岩任组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梁燕生、区安委会副主任兼安办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张景华任副组长;各镇、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负责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狠抓安全防范责任制。按照刘淇同志强调的“平安北京”首先是属地责任。各镇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本辖区的所有单位(包括有上级直管的单位)和外地暂住人口都要纳入交通安全管理范围,不留任何管理的空白点和安全隐患。凡是涉及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层层分解、细化任务,把确保交通安全的责任及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问责制度,凡今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敏感事故造成影响的,要逐级追究属地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责任和各单位领导责任。 

  2、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成立检查组,深入本辖区所属的每一个单位进行拉网式交通安全大检查,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查单位是否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二查单位规章制度是否齐全、有效;三查是否利用讲安全课、播放事故录像等形式对所属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四查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五查是否落实重点驾驶人管理措施,对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按要求是否调离工作岗位。检查组要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逐一见面教育;对检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人员要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并督促单位整改。

  3、全面深入动员,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深入辖区所属单位,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讲授一堂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专题片,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测试,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座谈会由违法行为突出驾驶人现场说法,组织观看一次交通事故车辆残骸。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光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声势,让“交通安全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成为全社会共识。

  4、全面排查规章制度,加强防范责任制落实。各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每一家专业运输单位,尤其是旅游、长途客运、小公共、危险货物运输等单位,监督检查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要组织对所有运营车辆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安全存在隐患的车辆要坚决停止运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交通、交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责任,该停止运营的要坚决停止运营,该限改的要坚决限改,该停车整顿的要坚决停车整顿,要利用各种执法手段,督促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节严重的,安监和监察部门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3月底前,要公开处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业运输单位,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5、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四种车”安全监管。各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强化“四种车”安全监管,逐单位、逐车、逐驾驶人完善交通安全监管档案,认真落实“六知两保”工作要求。教委要对校车、校车驾驶人定期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逐一核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学校不得使用、雇用;安监部门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建议交通部门取消运营资质;对私人大客车、私人大货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各基层安全组织作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纳入监管视线,避免发生失管失控现象。各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所属单位领导及车主、驾驶人集中开展办班教育和车辆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采取停驶措施。

  6、全面排查驾驶资格,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交管部门要对全区专业运输单位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对虽然取得从业资格,但是一个年度周期内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满12分、酒后驾车、逾期未检、超员载客、超速50%以上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人,要监督所属企业将其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7、加强动态排查,全面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镇政府、市政、公路等部门,要对辖区道路、特别是“村村通”道路,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已登记上帐的隐患,责任单位尽快整改,抓紧解决。并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对辖区道路车辆发生遗洒及风、沙、雨、雪、雾、冰等特殊天气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8、增强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加之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农用车载人问题比较突出,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常发生,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各镇政府要抓紧研究、拉出帐单、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9、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发生交通违法超标严重、亡人事故、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逐一核查对上述单位及有关领导的责任追究情况,特别是对专业运输单位,要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要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记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检查、抓落实,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为总目标,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

  2、突出重点,消除隐患。交管、运管、安监、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加强考核,严格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办、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区安办将成立检查组深入单位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进行通报,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加强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落实情况,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中发现的问、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及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

  特此通知

  2009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10-06-01)
·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10-06-01)
· 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04-22)
·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04-22)
· 关于2010年全区交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2010-04-09)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办 京ICP备050716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