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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60周年涉爆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安全信息网 日期:2009-05-06

各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

  按照市公安局《国庆60周年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本区涉爆运输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涉爆运输车辆杜绝发生交通事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梁燕生为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兼安办主任、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张景华为副组长;各镇、片、办事处安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办,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涉爆运输单位交通安全隐患。各安委会要强化涉爆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监管,逐一摸排单位、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状况,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按照“隐患不除,排查不止,危险不消,整顿不停”原则,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监管措施。

  2、落实“三见面,三把关”工作。各安委会每月要逐一与辖区涉爆运输单位法人、营运车辆、营运驾驶人见面,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一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凡单位、车辆、驾驶人发生变化的,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办留存备查。

  3、强化重点单位交通安全监管。每月组织开展“锄根行动”,深入交通违法突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监督检查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凡未落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一律禁止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4、强化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每月利用交管部门“黑名单库”核查驾驶人累积记分和亡人事故情况,凡三年内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及一年内累积满12分的,责令单位坚决不得继续雇用从事专业运输。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安委会要结合交通安全集中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辖区内涉爆运输单位法人、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集中办班教育,并统一制作试卷,组织驾驶人、押运员,尤其是外埠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测试。同时,每月核查驾驶人交通安全状况,凡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停驶进行培训、测试,凡测试不合格的,责令单位调离工作岗位。

  6、加强科技创安。各安委会要定期督促单位利用行驶记录仪、GPS管理平台,动态查询、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状态和安全状况,分析车辆行驶状况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示,责令单位采取集中办班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安委会要高度重视涉爆运输单位、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深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并留存相关资料。

  2、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安委会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沟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管理合力。

  3、加强信息反馈。各安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工作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同时,成立检查组,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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