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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7”重大交通监管事故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交通安全信息网 日期:2009-06-17

  2009年6月7日8时05分,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张百万村当事人韩瑞英(女,32岁,暂住在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兴海园小区7栋3单元801号,准驾车型C1)和当事人韩景旺(男,28岁,暂住在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玉璟园小区2栋3单元502号,准驾车型C1)驾驶京PM5082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南五环路内环43.8公里处时,车辆向左侧翻起火,造成车内韩瑞英、韩景旺当场死亡,车辆损坏。

  这起重大交通监管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给我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镇、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单位要结合这起重大交通监管事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隐患补漏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并专门召开辖区单位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辖区单位今年以来发生的交通违法超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分析,查原因、定措施、堵漏洞,认真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各单位对发生交通违法超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办班教育,对发生重大交通监管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要结合这起重大交通监管事故,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加之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用车违法载人问题较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各镇政府要抓紧研究、拉出账单、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重点做好外地来京人员在京购置机动车和考取驾照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有址可查,有人可找,有责可追。

  三、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今年前5个月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效果情况。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查单位是否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二查单位规章制度是否齐全有效;三查是否利用讲安全课、播放事故录像等形式对所属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四查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五查是否落实重点驾驶人管理措施,对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的驾驶人按要求是否调离工作岗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00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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